國采中心:印刷總額逾120萬須公開招標
1月16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印發《關于2013年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了2013年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范圍、定點印刷有效期、定點印刷組織形式及程序等問題。
依照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的有關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的印刷項目,必須到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企業印刷。
執行定點采購的印刷項目為上述單位印制和使用的所有印刷品,包括但不限于報紙、期刊、書籍、地圖、年畫、圖片、掛歷、畫冊、信封、文件、資料、圖表、票證、證件、名片、商標標識、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等的印刷品。
根據中央單位印刷品特點,本次定點印刷入圍企業分為票據證書類、書刊及其他類、數碼印刷類、信封類4類。所有定點印刷企業名單在中央政府采購網定點印刷專欄公布,各單位應按照所采購印刷品種類選擇相應類別的承印企業。
本期定點印刷企業服務有效期是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在服務有效期內,定點印刷企業將按照"2013年中央國家機關定點 印刷服務合同"要求為各單位提供印刷服務。本期定點印刷更新前,各單位與上期定點印刷企業簽訂的合同未執行完畢的,可以繼續執行,但須將雙方簽訂的合同在 2013年2月28日前報國采中心備案。
定點印刷項目按照印刷品類別和金額采取不同的形式,具體采購程序如下:
各單位單次或批量印刷金額(以下稱"印刷金額")2萬元以下的(含2萬元),可以直接選擇到定點或非定點印刷企業印刷;印刷金額2萬~20萬元的(含20萬元),采購單位可以直接在定點印刷企業中選擇。
印刷金額20萬~120萬元的(含120萬元),采購單位須在定點印刷企業中選取3家以上(含3家)進行密封報價(其中至少1家企業須通過中央 政府采購網在定點企業中隨機產生),除了隨機產生的定點企業,其他定點企業的選取辦法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在滿足采購單位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原 則上應選擇報價最低的印刷企業,否則須詳細說明理由。
單次或批量印刷金額總額超過12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期刊、匯編等分批次執行的印刷項目,以年度總采購金額為準),各單位須委托國采中心組織公開招標確定承印企業。
對于信封印刷,各單位可以在信封類入圍印刷企業中直接選定承印企業,依據信封類數量價格梯度表執行。其他種類民用信封可以比較質量、價格后擇優選定;機要專用信封和其他特種信封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本站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