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成立山東正信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職業衛生評價相關知識介紹
一、定義
職業衛生評價是企業要想有效地預防、控制以至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應該通過建設項目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防護的調查、評價(動態性評價),充分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性質、程度、作用條件、作用方式、防護水平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職業病及相關職業病的發生。
二、法律依據
為推動職業衛生防治工作,保護勞動者職業安全,國家于2012年通過了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其中:
第十七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第十八條: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第十九條: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資質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 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資質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 行。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要求: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依法經驗收合格,取得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二十二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服務范圍
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正信集團成立山東正信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將利 用正信集團的服務平臺,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的要求,提供職業 衛生預評價、職業衛生效果評價、職業衛生現狀評價、工作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等職業衛生相關服務。按照相關法律規范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測與評價,明確企業產生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其濃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評價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及其效果,對未達到職業病危害防護要求的系統或單元提 出職業病控制措施的建議。
四、意義和作用
通過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可以為企業改進職業病防護措施提供指 導意見、技術依據;為職業健康檢查提供技術參考意見;為企業防范和降低職業衛生風險,加強和規范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同時為行政部門對企業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提供依據,保障勞動者生命健康安全,促進職業衛生工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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