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增值稅政策 貼心為企業服務
《高唐泉林恒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綜合利用粉煤灰生產加氣混凝土砌塊項目》總建筑面積3161平方米,主要建設生產車間、原料庫、成品堆場、辦公用房等。根據承辦單位的實際情況,項目實施后,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能力達到15萬立方米,且成功的將泉林熱電公司的粉煤灰作為原料用于生產,年處理粉煤灰67500噸,既減少了粉煤灰對環境的污染,又降低了產品成本,為社會創造財富。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中“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產品”免征增值稅政策。特定建材產品,是指磚(不含燒結普通磚)、砌塊、陶粒、墻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道路護欄、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礦(巖)棉。本項目產品為砌塊,免征增值稅,減免比例為100%。
《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由于減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而減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應如何處理問題的通知》(87)魯稅三字9號文中指出:“凡經批準減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同時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所以本項目不計取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
經查找以上稅收政策,本項目合計為企業節省稅費100多萬元,贏得社會的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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